3月13日,安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江高伟、韩娜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。 各县(市)、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 经研究决定: 江高伟同志任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 韩娜同志任市重点工程建设处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 编辑 彭玲